庆祝祖国70华诞—我与泉城公园30年优秀摄影作品展征集
夏天垂柳荫下金闪闪的甲虫;
秋天红枫林上明黄色的归雁;
冬天雪屋檐下灰绒绒的麻雀。
泉城公园自1989年建成开放至今,寒来暑往30年,其四时风景已深深印在一代又一代济南市民的心中。
回首30年,您在泉城公园留下了哪些难忘的记忆?
您与泉城公园发生过哪些有趣的故事?
您是否用相机记录过泉城公园一草一木的点点滴滴?
由济南泉城公园服务中心主办,济南市摄影家协会、舜网、人民摄影报明星汽车摄影文化研究中心协办,山东明星汽车集团承办的“庆祝祖国70华诞—我与泉城公园30年优秀摄影作品展”开始征集作品啦!
记录泉城公园,请首先打动自己
本次图片展面向全市征集摄影作品,广大市民、游客均可参与。
征集作品要求如下:
1. 以“我与泉城公园30年”为题材,限在泉城公园范围内拍摄或者与泉城公园有关,能够反映泉城公园30年时代变迁;或者能够反映个人与泉城公园伴随成长变迁的新老照片对比;或者是在泉城公园发生的故事。谢绝电脑后期制作作品。(注:2014年之前的照片数量占征集总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
2.主题鲜明,立意新颖,构思巧妙。
3.照片必须是参赛者本人的原创作品,积极向上,富有感染力。
本次展览同时征集图片作品,黑白、彩色均可,组照不超过8幅,数量不限,两组不可混投。
1.网上数码图片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低于1.5MB,投稿时请务必注明姓名、性别、联系电话等完整的个人资料(组委会将对参赛者的非公开信息予以保密)、图片名称及作品简介。
2.老照片可提供扫描电子版投稿。
3.作品投送地址:济南泉城公园服务中心科技科
联系人:巩向艳;联系电话:81750019;投稿邮箱:jsk81750019@163.com。
投稿时间:2019年8月9日-9月10日
获奖摄影作品,一等奖奖励2000元
本次优秀摄影作品展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证书、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证书、奖金800元;
三等奖6名,证书、奖金500元;
优秀奖100名,颁发证书。
对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所有获奖作品均在 “庆祝祖国70华诞—我与泉城公园30年”摄影优秀作品展上进行公开展示。
济南市摄影家协会及济南泉城公园服务中心组织权威摄影专家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作品。
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参赛作者享有作品著作权,济南泉城公园服务中心有权在相关公益性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的有关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纠纷问题,均由参赛者自负。